張榮味被控在民國91年擔任雲林縣長時,涉嫌林內焚化爐收賄新台幣33億元弊案,雲林地方法院以貪污治罪條例判處14年、褫奪公權7年,犯罪所得1000萬元追繳沒收,全案上訴審及更一審判無罪,更二審判9年,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下午宣判。
張榮味對此沒有回應,繼續為胞妹張麗善參選下屆雲林縣長跑攤、拉票、拜訪地方。
張榮味女兒、立委張嘉郡訝異地說,焚化爐包商已表明未與張榮味接觸,沒有人證、任何證據及金錢往來,被判有罪,令人質疑,一定會再上訴。
對於年底雲林縣長選舉是否會因此受衝擊,張嘉郡表示,父親心胸坦蕩,支持者團結的心不變,反而更堅定,對選情保持樂觀。
雲林地檢署偵辦林內焚化爐弊案,在民國93年6月搜索雲林縣政府、承包商達和環保公司,8月搜索張榮味虎尾青埔公館,張榮味失聯,遭通緝,3個多月後在立委選前落網,胞妹張麗善當選立委。
張榮味在一審被判14年,二審及更一審以證人證詞相互矛盾被判無罪,更二審認為涉嫌收賄證據明確被判9年,台南高分院今天更三審仍判9年,全案可上訴。
張榮味現任台灣省商業會理事長,女兒張嘉郡在民國97年當選第7屆立委,現任第8屆立委;胞妹張麗善代表中國國民黨參選下屆雲林縣長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