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23個非政府單位包括大馬人民之聲、大馬反公害青年聯盟、彭亨勞勿反山埃冶金委員會、邊佳蘭自救聯盟、馬來西亞青年與學生民主運動、全國印裔權益行動組織及隆雪華堂青年團等。
聲明指出,大馬警方上週日(22日)在關丹的澳洲利納斯稀土廠外,不僅申請庭令禁止人民靠近利納斯工廠20公尺範圍,違反憲法賦予集會自由的權利及法治精神外,最終還暴力對待參與「622終結利納斯」人士及逮捕16名人士,嚴重侵犯人權與民主精神。
聲明也譴責大馬政府不應把企業商業利益置於公民的健康利益之上,在批准建廠計劃前沒有諮詢居民意見及呈上環境評估報告,罔顧安全利益及健康居住環境。
聲明表示,利納斯事件並非個案,大馬這幾年已爆發多個環境污染課題,並引發多個反污染示威運動,因此呼籲政府立即恢復地方選舉,以地方民主制度解決環境公害問題。
另一方面,關丹警區主任針對投訴表示,警方會針對群毆反稀土人士一事展開調查工作,並會援引刑事法典147條文(騷亂)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