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燈泡因具有耗電量小、壽命長、反應速度快等特性,已漸漸成為現代生活中必需的照明來源。因此,標準檢驗局將對LED燈泡商品依據國家標準實施強制檢驗,重點檢驗項目包含溫濕度測試、機械強度、絕緣材料耐燃測試、光生物安全、電磁干擾、諧波失真、突波保護、光通量、發光效率、壽命等。
標檢局提醒民眾,7月1日起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LED燈泡,且依使用說明書及注意事項正確使用。標檢局科長楊紹經說:『(原音)在選購的時候有廠商名稱、地址以及型號等各樣標示,尤其是否有張貼商品檢驗標識的符號。當手潮濕時,不要碰到帶電的一些燈頭或是開關這方面的部位,避免發生觸電的危險。』
標準檢驗局再次提醒廠商,自今年7月1日起,若進口或國內產製的LED燈泡商品未經檢驗即上市銷售,且經查證屬實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以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