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指出,證券市場對股價操縱案件時有所聞,觀察以往案例,股價操縱者利用公司舉行股東常會、除息、除權而停止過戶時,融券賣出投資人必須強制回補之信用交易規定,迫使融券戶須以高價回補,是常見手法,尤其在融資者先行獲利了結之情況下,尚可能出現融資餘額低於融券餘額之現象,導致證金公司或自辦證券商僅能在市場標借股票才能補足差額,此時,融券賣出投資人不只須用高價回補,最後回補日前不及回補者,甚至還必須負擔標借費用,損失可能極為嚴重。
隨著各上市公司除權息旺季即將來臨,證交所提醒,融券賣出投資人就前述現象應格外謹慎看待,尤其是股本小、籌碼少、券資比高、及證交所已經公布注意、採行處置措施、投資理財節目異常推介之個股,更要特別注意是否可能發生類似情形,以免蒙受重大虧損。
為保障自身權益,證交所強調,融券賣出投資人應特別留意信用交易強制回補之規定,並善加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上市公司停止過戶日期、證交所網站查閱得為融資融券有價證券的最後回補日,及公布注意、處置股票、投資理財節目異常推介個股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