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母︰應一命賠一命
何女母親昨得知判決後激動表示,這樣凶殘的人,本來就應該要判死刑,如今只是被判無期徒刑,要是在獄中表現良好,還會被假釋出獄,「我無法接受,應該一命賠一命!」
判決指出,51歲卓某與小他19歲的何女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兩人不時發生爭執,卓懷疑何另結新歡,102年4月29日約何外出談判,卓先開車載何到餐廳用餐,途中質問何女是否另交男朋友,何先否認,接著回說「有又怎樣!」
後來卓把何女載往彰化縣花壇鄉岩竹村一處工寮,將何拖往屋內,要何解釋清楚到底有無劈腿,兩人爆發激烈爭吵,卓盛怒下持木椅猛擊何頭部、肩部及手部,還拿園藝用剪刀抵住何女脖子逼問有無交男友,何仍回嗆「不然你要怎樣!」
卓更加抓狂,隨手拿起水果刀刺殺何頸部及身體至少18刀,何女大量出血死亡,卓發現何已無氣息,拿紅衣套住對方頭部,再拿飼料袋和黑色塑膠袋包住何的屍體,在工寮附近挖洞後,把屍體埋香蕉樹下。
台中高分院考量卓不是預謀犯案,惡性雖大,不算窮凶極惡,不須與世永久隔離,僅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