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014年6月24日電)正達國際光電公司(3149)申報發行轉換公司債,因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停止申報生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示,正達申報發行國內第1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第2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4.8億元,及5億元。正達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停止申報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