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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茂:吉茂精密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23 00:00
壹、本公司經103年05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582,618股,每股新台幣10元,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6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2685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吉茂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01.有關各種車輛之金屬製水箱製造加工買賣內外銷。 02.有關生產水箱之專用機械製造加工買賣內外銷。 03.各種車輛交通器材零組件及戰甲履帶車輛零件、扭力桿、連結端頭驅動軸、差速器、齒輪、汽門、缸套、濾清器、排氣管、消聲氣、煞車蹄片、離合器片)、避震器、戰甲車主動輪片、支輪、地輪、履帶鋼架、吊架、履帶聯結銷輪轂、風扇、轉向臂、變速箱排檔器之製造加工買賣。 04.液壓泵浦、供油泵、噴油嘴、控制器之設計加工製造買賣。 05.背袋、帳篷、腰帶、安全帶、棉紗織袋之加工製造買賣。 06.金屬、塑膠模具及水箱零件之加工製造買賣。 07.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買賣業務。 08.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己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資本總額新台幣527,539,430元,分為52,753,94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另屬私募金額為116,058,680元,分為11,605,868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路28號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訂立於民國73年07月24日,最近修訂日:101年5月31日。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700,000,000 元整,分為7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43,365,610元整,分為54,336,56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九、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 (一) 本公司擬以盈餘新台幣15,826,183元,發行新股1,582,618股(含私募普通股股數348,176股)。(二)股東股票紅利依除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按配股基準日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不足分派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行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補足之。 (三)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強化股本結構。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63,304,732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2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肆、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 一、本公司訂於民國103年7月15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3年07月11日起至103年7月1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現場過戶請於103年07月10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3年7月10日郵戳為憑(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截止日為準),俾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 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伍、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3年07月23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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