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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興精機: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23 00:00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6/2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股東會決議發放現金股利每股2元,計151,323,48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3/07/105.最後過戶日:103/07/1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7/1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7/168.除權(息)基準日:103/07/169.其他應敘明事項:(1)除息基準日若有異動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2)自103年7月12日至7月16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請於103年7月11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親自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或郵寄辦理(郵寄過戶者以103年7月11日郵戳為憑)。(3)現金股利發放日期於103年7月25日,屆時以銀行匯款方式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票據方式發放予 貴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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