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構:股東會決議許可李董事怡華擔任轉投資事業董事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3/06/2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李怡華,法人董事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上海頂鋒金屬製品有限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兼總經理:李怡華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頂鋒金屬製品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頂鋒金屬製品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區安亭鎮寶安公路5111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上海頂鋒金屬製品有限公司:金屬剪裁及鋼材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6.71%轉投資公司並採成本法認列損益。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