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說,搜索時,在黃景泰辦公室及寢室,搜索扣得現金新台幣500多萬元的來源及去向為何?持有原因為何?都有待積極追查。
檢方說,被告雖辯稱是「政治獻金」,但仍無法清楚交待,且黃景泰在檢察官到其議長辦公室搜索扣到大筆現金後,立即以行動電話與張姓女子相互聯絡6通電話、兩通簡訊。
檢方認為,黃景泰在通話中,似乎針對搜扣的鉅款現金,以暗示或誘導方式,與張姓女子對談;張女與黃景泰更具體的就搜扣的現金,交付的日期、地點、數額及交付原因,互傳簡訊。
檢察官還針對電話及簡訊,逐字翻譯通訊監察譯文,並認為黃景泰有串證之虞,一度聲請羈押禁見;但今天基隆地院更裁時,仍維持交保裁定,提高交保金為新台幣200萬元。
檢方今晚表示,所有的偵查作為持續進行,不因為黃景泰是否被羈押而停滯。另外,檢方還要釐清黃景泰的金流,並傳訊一名負責在基隆市府建築管理單位「跑照」的羅姓男子。
檢方說,羅姓男子受託為甲山林機構的樣品屋跑照,至市府建築工程科與承辦人員接觸,是談論樣品屋申請細節的「關鍵人物」,亟待傳訊到案釐清。
這名關鍵人物在檢方聲請羈押、基隆地院首度開羈押庭時,並未曝光,就是擔心黃景泰與對方串證,因偵查程序持續進行,也刻意沒有在羈押庭提出。
但因為基隆地院認為,羅姓男子不是「關鍵要角」,與黃景泰所涉及的圖利罪名無關,檢察官除傳訊張女釐清黃景泰金流來源,也傳訊羅男,鞏固證據,並作為再度抗告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