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3/06/20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102年度盈餘分派案。三、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10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股東股利、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相關資訊:(1)配發現金股利65,534,105元(即每股配發1.5元)。(2)配發員工現金紅利7,938,000元及董監事酬勞882,000元。(3)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