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華電材:代子公司長華科技(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長華電材(股)公司購置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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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座落於高雄市楠梓區和平段二小段861、1010、1259、1432建號之廠房(含無塵室及附屬設施)2.事實發生日:103/6/19~103/6/19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謄本登記建物總面積7,244.31平方公尺,折合2,191.4坪; 無塵室及附屬設施面積3,929.98平方公尺,折合1,188.82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03,000,000元整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長華電材(股)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公司之關係:對長華科技(股)公司(以下簡稱長華科技)持股58.83%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此廠房目前為本公司出租給長華科技使用,為因應長華科技永續發展所需,向本公司購置廠房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楠泰塑膠股份有限公司、閎巨工程有限公司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移轉價格:新台幣99,899千元取得日期:民國99年8月31日至民國100年8月23日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清單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契約約定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據內部控制逐層簽核評估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專業估價者之估價報告為參考依據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專業估價者事務所:群益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103,000,00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陳聯興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一○一)高市估字第000068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長華科技永續發展所需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3年6月19日22.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3年6月19日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103,340,618元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6.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