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3/06/19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277961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63000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130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需要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3961008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269780685.計息方式:按日計息6.還款之:(1)條件:貸款期限1年,借款人得隨時還款(2)日期:未定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161961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1.7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其他10.其他應敘明事項:1.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為本公司自有資金。2.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本公司(不含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比率25.58%。3.本次資金貸與僅係提報董事會通過之可貸出金額,實際尚未動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