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3/06/192.公司名稱:迅得機械(亞洲)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42.49%(截至5月6日止)5.發生緣由:迅得機械(亞洲)有限公司因自身財務規劃,全數出售持有本公司持股。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經營團隊不變(2)本公司財務與業務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