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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得混了!7月標示新制 米粉、果蔬汁含量全都露

NOWnews/ 2014.06.19 00:00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米粉沒米、果蔬汁沒果汁,消費者未來不會再被唬!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9)天表示,今年7月1日起,包括果蔬汁、乳品及米粉絲產品都有標示新規定上路,通通要標主要內容百分比,只有使用100%純米製造者,才能標示「純米粉」;果蔬汁含量10%以上的產品也須強制標示含有率,否則最高開罰400萬。

國內「造假食品」亂象備受詬病,食藥署日前已公告「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及「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將自7月1日生效。

未來只有使用100%純米製造者,才能標示「純米粉」;米含量超過50%以上者,則須標示為「調合米粉」;至於米含量不足50%者,就連「米粉」兩個字都不准使用。

另外,含10%以上的果蔬汁產品,也必須強制標示原汁含有率;以下者可清楚標示原汁含有率或乾脆標示「果蔬汁含量未達10%」;至於一滴蔬果汁都沒加,僅以調味劑、食品添加物調配出果蔬風味的飲料,將徹底限制只能以「OO風味」或「OO口味」來標示,避免混淆視聽。

食藥署表示,為避免再爆發食安,即日起新規定也要求混合兩種以上食品添加物者,不得僅標示用途名稱,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另外,如食品添加物屬抗氧化劑、防腐劑及甜味劑3類者,還要再標示用途名稱,例如:苯甲酸(防腐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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