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6/192.公司名稱:新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本公司投資北越。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