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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學校性侵案 涉案公務員十月一過就免賠

NOWnews/ 2014.06.19 00:00

記者葉立斌/台北報導

人本教育基金會在3年前揭發某特教學校的集體性侵事件,該案件牽涉人數之多,令人咋舌。人本協助5個家庭進行國賠申請,共有4案成立國賠,賠償金額共530萬元,並經監察院彈劾16人,為史上最多人被彈劾的事件。因3件國賠協議案的求償權將在10月失效,人本在18日再次召開記者會,要求教育部對失職人員徹底究責,並向他們求償,而非用人民的納稅錢買單,且不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並指派專業團隊進駐該校。

人本表示,他們協助5個家庭進行國賠申請,其中3案分別賠償110、130、150萬,另外2案協議失敗(學校僅同意60萬、70萬),2案的其中一案,於2014年3月由地方法院判賠140萬,1案尚在訴訟階段。不過,前面提到的三件國賠協議案之求償權,將於2014年10月消滅時效,過了10月,這些公務員就可以拒絕賠償。人本已發函要求學校及教育部依法究責,立委尤美女也嚴正要求這些失職人員應負起責任。

尤美女表示,他們曾對此開過一次記者會,當時揭露教育的記過處分,幾乎功過相抵,好像沒什麼事都發生過。16個被監察院彈劾的嚴重失職公務員當中,公懲會僅懲戒10人,無人被撤職。而因此案在10月後就過追溯時效,因此她嚴正呼籲政府應對失職人員求償,不可由全民買單。人本表示,他們在網路上發起連署,至今有5千多人支持。

對此,教育部表示,對於向疏失人員代位求償部分,至103年5月底為止,校方已召開11次「國家賠償事件後續向相關人員求償審議會議」以釐清求償對象及其過失責任。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9條、同法施行細則第41條已明確規定賠償義務機關為該校,教育部於101年10月31日、101年11月22日、101年12月21日及103年5月9日,去函該校請依國賠法等規定檢討是否向有責之人員求償。此外,教育部將對已協議或法院判決成立之4件國賠案積極督導,確認校方依國家賠償法等相關法令,檢討有責之人員求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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