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黃錫嘉今天在市政總質詢指出,他接到民眾陳情,中市某國中一年級學生向家長哭訴,指控三年級學長故意絆倒他,學生父母共怒闖學校2次,直接謾罵學長,但在場導師卻無作為。
黃錫嘉質疑學校門禁有問題,且在事發時並未立即通報,竟讓家長連闖學校興師問罪2次,所幸未發生不幸事件。
胡志強答詢時表示,這涉及霸凌及校安問題,不可失去警覺心,如果學校在案發時就處理好,家長就不會再去第2次,學校及老師都太輕忽了,應作為前車之鑑。教育局吳榕?則表示,學校教職員有責任維護學校安全,若經查證屬實,將會追究責任。家長未經校方同意闖進教室,是侵犯學生受教權;家長若以言語等方式導致學生受驚嚇,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都應該要制止,並要求對方道歉。103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