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3/06/18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388,414,274元(每股0.5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776,828,548元(每股1元)4.變更原因:股東提修正案,經表決後通過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