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非法繁殖貓狗 可罰鍰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4年6月18日電)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朱慶誠表示,如果有非法繁殖動物,可以處新台幣5萬元到25萬元罰鍰,甚至可沒入動物。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桃園縣推廣動物保護協會今天共同開記者會,公布合法合規的業者以合法申請場地掩護非法繁殖場。

兩團體接獲舉報,指出桃園龍潭的嘉嘉犬舍,宣稱有政府核可的繁殖證照的,以合法證照掩護非法,另外供應貨源的繁殖場並且還對外宣稱廠內的狗,都是救援收容的流浪犬。

朱慶誠表示,針對個案會請桃園縣政府查核,若屬實會嚴懲。

朱慶誠表示,農委會也會協助地方政府查核人員的訓練、查核的技巧,並非擁有合法執照就不管了,而是要突破以合法掩飾非法的行為;在源頭部分,也有嚴格的規定,種犬必須要植入晶片,且2年內不能生超過3胎、一輩子不能生超過7胎,種犬老了、退休要有計畫。

朱慶誠說,如果有非法繁殖動物,可處5萬元到25萬元的罰鍰,必要時,可沒入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