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金控:玉山金控代子公司玉山銀行公告受金管會裁罰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3/06/182.違規情形:玉山銀行辦理金融商品行銷業務缺失,未妥適建立或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致違反銀行法第61條之1及「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及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之規定。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糾正並核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4.預計改善措施:已依金管會之意見檢討改正。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