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沒辦離婚 怕報戶口吃官司
新北市社會局獲報後緊急協助安置這對兄妹;游婦鄰居始終不知道她的兒女竟是幽靈人口,昨詫異地說:「都什麼年代了,竟然還有這種事情!」
據了解,五十六歲游婦原住新北市板橋區,年輕時嫁到高雄,二十多年前與丈夫感情失和,負氣跑回新北市娘家,未辦理離婚。北上不久,認識現年五十四歲的油漆工吳男,兩人交往同居,陸續住過板橋、土城等地,約五年前搬到每月租金八千元的中和區華安街公寓。
母罹癌病逝 身分才曝光
不久前游婦皮膚出現黑斑,到醫院檢查發現罹癌,且癌細胞已擴散到口腔,因家中開銷全靠吳男苦撐,游婦疑為省錢未積極就醫,本月十二日晚間七時病逝家中,警消獲報前來了解,意外發現游、吳兩人生養的兒女,至今未報戶口。
兄妹常窩家中 與鄰居無互動
吳男告訴社工,因游婦未與丈夫離婚,擔心兩名私生子的「出現」會讓她觸犯妨害家庭罪嫌,所以一直未替孩子報戶口,十多年來孩子除了未上學外,也沒健保,大多數時間都窩在家中,儼然成了社會「隱形人」。
鄰居表示,游婦一家極少與鄰人往來,平時吳男外出工作,游婦跟兩個孩子待在家,其中哥哥偶爾會外出運動,揹著背包出去打籃球,妹妹幾乎不出門,沒聽說這對兄妹有什麼朋友;但鄰居不諱言,對吳男一家人的情況不清楚。
當地里長說,游婦一家搬來約五年,期間不曾申請任何補助,他也是在游婦死後才得知孩子未報戶口,因吳男希望低調,他不便多說,但對游婦後事及孩子戶籍的處理將全力協助。
警方指出,早年常挨家挨戶查戶口,現今已改為針對列管的治安顧慮人口密集查訪,游婦一家屬於一般暫住人口,每年僅需查訪一次,這幾年員警上門也沒有發現孩子,可能已提早藏起來規避查核。
游婦未離婚就跟吳男生下兒女,已涉通姦罪,惟通姦罪屬告訴乃論,需游婦丈夫提告才成立,且追訴期為受害者知情後六個月內,逾期無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