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3/06/17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804,739,93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0元)董監酬勞:新台幣22,068,080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894,976,927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0.5元)為符合公司章程之規定,修正後董監酬勞為新台幣22,979,565元。4.變更原因:股東提請修正案,並經股東會決議通過。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