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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益電子:公告本公司一○三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17 00:00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台灣領航資產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天送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蕭敏志 領航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慕恒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瑞祥 領航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其鍾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蔣仁欽 領航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建祥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為協助本公司順利拓展業務及參與投資公司之經營可能有兼營與本公司相同之營業 項目,在無損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得兼任本公司轉投資之關係企業董事、法人董 事代表人或經理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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