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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漁業協議 可擴及東海南海

中央社/ 2014.06.17 00:00
(中央社記者周羿伶台北17日電)陸委會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多名陸委會諮詢委員建議,政府應嘗試將台日漁業協議模式擴大運用到東海及南海地區,開展多領域資源開發合作,實現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精神。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日前舉行第218次諮詢委員會議,討論「東海及南海區域情勢發展對兩岸關係的影響」。

陸委會新聞稿指出,與會學者表示,近期東海及南海區域情勢升高,與區域權力結構變動有關,特別是各方都強調彼此核心利益,使問題更加複雜。

學者說,東海方面,美國近期對釣魚台問題逐漸走向戰略清晰,美日安保同盟與大陸崛起間的強權政治,將是未來重要的觀察點。

至於南海,美國與部分聲索方支持採國際法途徑解決爭議,大陸卻堅持南海有關爭議應直接由相關國家透過雙邊談判協商歧異立場,使南海局勢較為複雜。

與會委員指出,大陸領導人習近平上台後,在東海、南海爭端上較前任領導人胡錦濤更為強硬,主要採取鬥而不破的指導原則及策略。

至於中日關係,儘管雙方曾因釣魚台問題及大陸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陷入緊張,但兩國同時維持一定程度的交流,降低衝突爆發的可能性。

多位委員建議,總統馬英九提出東海和平倡議的基本概念是國家主權無法分割,但天然資源可以分享,各方應共同擱置爭議,進行和平對話,探討共同開發的可能性,才能逐漸達成資源共享的目標。

此外,新聞稿指出,台灣應積極爭取加入南海多邊對話機制,並爭取與南海周邊國家進行雙邊對話,在南海議題為台灣爭取最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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