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3/06/17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245,423,056(每股4元)及股票股利新台幣92,033,646元(每股1.5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372,662,538(每股6元)及股票股利新台幣92,033,646元(每股1.5元)。4.變更原因:股東提議,並經主席就修正案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