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6/112.公司名稱:東莞雅康寧纖維製品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本公司前於102年1月10日代本公司100%持股之轉投資事業耀億(香港)開發有限公司公告決議其100%持股之子公司東莞雅康寧纖維製品有限公司、東莞耀輝纖維製品有限公司辦理吸收合併,以東莞雅康寧纖維製品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東莞耀輝纖維製品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2)東莞雅康寧纖維製品有限公司於103年6月11日完成上列所有吸收合併程式,並於今日取得變更後營業執照,故代該公司為本項公告。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