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瑞芳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吳泓諭日前在處理車禍事件時被聯結車撞死,家屬對撫卹認定有疑義,認為吳泓諭符合「冒險犯難」、因公死亡的撫卹標準。
國民黨立委謝國樑今天(17日)質詢考試院院長被提名人伍錦霖時,詢問政府能否針對個案從優撫卹?謝國樑說:『(原音)事實上內政部警政署有要從寬解釋,可是卻發現銓敘部方面,我是沒有確定答案,聽說有持不同立場。這案子他這樣執勤,這麼年輕這樣殉職了,難道國家不能給他從優撫卹嗎?』
對此,伍錦霖表示,公務人員撫卹法就「因公死亡」分為6階等,最高階是「因公殉職」,認定標準也相對嚴格,銓敘部針對相關案件有審核專案小組,就此個案來說,應該還是適用第二級的撫卹位階。伍錦霖說:『(原音)可能的話會盡量從寬,但要件要符合。現在大概適用第二級,因為第一級很嚴謹,除非說有發現可以適用第一款的要件,要不然這麼嚴謹的規定,銓敘部也有他的立場。』
伍錦霖呼籲吳泓諭的服務機關盡量提供有利資料,謝國樑則希望考試院銓敘部能在可以解釋的範圍內從寬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