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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豐科技:公告本公司接獲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17 00:00
第二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志力實業有限公司被告:本公司法院: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案號:103年度重訴字第66號2.事實發生日:103/06/1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案係102年7月16日收到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起訴狀,志力實業有限公司重新在台灣提起訴訟:為請求給付貨款事件,依法提呈民事起訴狀事:被告應給付原告港幣2,577,547.82元,及自2010年10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8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4.處理過程:本案於102年10月29日經台灣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移送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本日收到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法院判決本公司勝訴,對本公司無重大影響,本公司財務業務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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