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驊訊:公告本公司民國10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17 00:00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鄭期成:董事(2)陳進興:法人董事代表人(3)楊昆城: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為開拓市場機會及促進業績成長,在任及補選之董事本人或其所代表之法人於目前或未來可能會有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茲考量其為對本公司業務應無妨礙,故解除該董事本人及其所代表之法人競業禁止之限制。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票決結果:贊成權數:41,796,533權、反對權數:0權、棄權權數:2,073,308權。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占出席總表決權數之95.27%,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陳進興:法人董事代表人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瑞昱半導體(深圳)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2)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及法人董事代表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瑞昱半導體(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區高新南七道深圳市數字技術園A3棟3樓B區(2)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市蘇州工業園區西沈滸路128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瑞昱半導體(深圳)有限公司:技術諮詢與服務(2)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積體電路產品銷售及設計及技術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0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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