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發布F股審查事宜說明。
金管會表示,自開放外國企業來台掛牌以來,即以優質海外企業及海外台商回台上市櫃。僅開放陸資持股未逾 30%且陸資不具有控制能力者,以及放寬陸資持股逾30%而未逾50%者得專案許可,也是僅開放台商企業具有控制力者。
金管會說,在確保國內投資人的權益保障、監理機制有效性、中介機構落實查核的前提下,仍秉持開放立場,近期將研議放寬陸資持股上限達50%的可行性。
針對主要營運地在大陸的外國企業來台掛牌,其外資股東如何認定?金管會說,都要進一步研議。
金管會說,政策開放之前,承銷商及會計師等推動相關業務時,應確實遵循現行相關規範及外國企業開放意旨,輔導優質海外企業來台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