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林克穎案引渡 英最快4週決定

中央社/ 2014.06.17 00:00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7日電)外交部條約法律司長申佩璜今天說,林克穎案宣判引渡後需等蘇格蘭司法部長准駁,最快要4週後才會公布,此案上訴到二審的可能性很高。

英國商人林克穎2010年3月25日涉嫌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後,遭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2012年他冒用友人護照潛逃出境,2013年10月16日台灣與英國簽署關於林克穎引渡備忘錄。愛丁堡地方法院法官馬凱弗6月11日宣判,林克穎必須被引渡回台灣服刑。

申佩璜上午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說明,目前林克穎案需等蘇格蘭司法部長准駁,部長有8週時間可以決定,最少要考慮4週,即使此刻做了決定,最快也要4週後才能公布。

申佩璜說,若蘇格蘭司法部長公布准許引渡,林克穎才能上訴;如果不准引渡,我方也會請蘇格蘭檢察官提出上訴。他研判,這個案子上訴到二審的可能性非常高。

申佩璜說,對於林克穎案判決感到欣慰,是無邦交國家第一個引渡成功案例,也是台英司法互助的良好範例。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