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出,川飛能源公司申報減少資本500萬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5000萬元案,因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於6月4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
川飛能源公司於6月12日補件,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自6月12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出,川飛能源公司申報減少資本500萬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5000萬元案,因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於6月4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
川飛能源公司於6月12日補件,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自6月12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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