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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員上國道抗議 高公局:若遠通不履約,日罰50萬

NOWnews/ 2014.06.14 00:00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前國道收費員13日中午走上國道林口交流道抗議,希望交通部長葉匡時可以出來面對,高公局陳彥伯親自道現場與收費員致意,並指出,高公局會站在收費員立場,一定會確保收費員權益,只要發生遠通公司不履行「薪資保障」,政府會先墊付,再由給付遠通的相關費用中扣回;若遠通不改善,將依約按日處以5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高公局表示,有關收費員過度擔心遠通公司不履行「薪資保障」,高公局站在執行與監督ETC契約立場,一定會站在保護收費員立場,只要發生遠通不履行「薪資保障」,高公局會「先墊付予收費員後,再由給付遠通公司之相關費用中(例如委辦服務費)扣回」;若遠通再不改善,將依約按日處以5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高公局一定會確保收費員權益,收費員可安心。

高公局說明,為了解除收費員對轉置後遭不公平對待的疑慮,高公局會立即將現有的關懷專案會議提升為收費員轉置申訴處理小組,專案受理並處理任何收費員的申訴,並請勞動部指派代表或推薦勞工學者專家參與相關會議,公平公正處理未來可能的爭議案件,收費員認真工作不怕遭受不當對待。

高公局強調,遠通公司若屆期未依契約規定完成收費員轉置工作,高公局一定會依契約處理,並監督遠通公司落實契約承諾的五大保障,若有違契約規定,將依契約啟動處罰機制,絕不會輕易縱容遠通公司違約。

陳彥伯指出,高公局一直站在收費員立場,協助收費員轉置,並轉達葉匡時同意在6月底前與收費員自救會見面;高公局呼籲,參加陳情活動民眾自制,不應影響用路人的行車安全與順暢,如有違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相關規定,除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取締外,也可能危及行車與自身安全觸犯公共危險罪,無法獲得社會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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