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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指深圳房產算國外 依法免信託

自由時報/ 2014.06.1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張文川、曾韋禎/台北報導〕法務部長羅瑩雪夫婦財產申報逾億元,且在中國深圳有房產,羅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中國房產是她先生在鴻海公司的深圳工廠上班時買的,因國內規定,公務員「國外」房產,不是「本島的」、不能信託,所以未信託;羅強調:「歡迎大家去查!」

羅︰深圳房產先生買的歡迎查

民進黨立委吳宜臻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只規定,僅自住、依法不得承受或難以承受的不動產,才無須信託;海外不動產有什麼無法信託之處?她抨擊,羅瑩雪的說詞顯示其誤用法條,或是對法條一點都不熟悉,只想要替自己找藉口罷了。

立委︰曲解法條 做壞示範

吳宜臻建議羅還是儘快認錯,不要身為法務部長還做出錯誤示範,隨意曲解法條來掩飾自己的疏失,為全國司法人員做出最差勁的示範。

羅瑩雪指出,昨天上午遇到電子媒體詢問財產及中國房產一事,她當下並未回答,是因為尊重先生;經電詢得到先生同意後,才對外說明財產來源,申報的財產是屬於她與丈夫的。

羅指出,她的先生一輩子都是領薪水的階級,沒有做過生意,先後擔任IBM、台達電等公司主管,還當過鴻海公司副總經理,在採購長一職退休,這些資產都是先生長期薪水、股票累積而來;她出任政務委員不久,先生退休,「當時第一次申報就是這些,資產與公務無關。」

羅擔任蒙藏委員會委員長時,財產內容曾被報導過;她昨天表示,媒體是公共資源,是很寶貴的,國家有那麼多重要的事,為何不專注在重要的事情上,浪費這些時間,所以去年她完全沒有回應;這次怕被擴大解讀,「好像我真的不可告人擁有這些財產,我乾脆一次說清楚。」

羅瑩雪也說,這些財產不是有所隱瞞或不可告人,這是不怕人檢驗的,歡迎大家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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