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桃縣府推「有感」政績 違停車輛一小時內領取免保管費

台灣好新聞/ 2014.06.13 00:00
記者根亞平/桃園報導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研擬修正「桃園縣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增訂「違規拖吊車輛進場未滿1小時者,免收保管費」之措施,13日於縣議會之臨時會三讀通過。

根據此項條文,民眾未來若發生違規停車遭拖吊情況時,只要車輛拖吊進入保管場一小時內,前往領取者,將免收取保管費。以往只要拖進場內就必須負擔一日200元的保管費用。

警察局交通僅察大隊統計,縣內違規停車遭拖吊後一小時內前往領取者,共計約有4萬5千人,以每日保管費汽車 200元,機車50元核算,初步估計新制實施後,1年保管費將短收760餘萬元。

目前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所屬之「桃園」、「中壢」、「八德」、「海湖」等4個「拖吊保管場」,對於違規車輛拖吊進場1小時內免收保管費之措施,均將一體適用。

更多:台灣好新聞:http://yam.taiwanhot.net

-----------------------------買屋快訊/網標屋-限時標售:竹北買房 大易春秋 竹北莊敬北路158號12樓,首創賣方公開底價天天降價,十興國小旁。www.wbhouse.com.tw------------------------------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