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油煙罹肺腺癌 國內首件認定職業病

中央廣播電台/李憶璇
發布:(台灣時間) 資料更新:(台灣時間)
一名中餐廚師執業超過30年,4年前健檢驗出罹患肺腺癌,因此向勞動部申請職業傷病給付,由於文獻無記錄、也不在職業病給付中表列,不能申請給付,但經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通過,該名廚師罹癌不能排除是從事職務導致,成為國內認定首例。

一名廚師擔任中餐料理工作超過34年,4年前健康檢查得知罹患肺腺癌,懷疑是因為長期從事廚師工作,吸入廚房油煙導致,因而向勞保局申請職業傷病給付,不過,由於中餐烹調方式與西餐不同,在國外少有相關案例、流行病學證據也不足,因此並未申請通過,但經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4度討論,認為長時間接觸油煙,難以排除是否是罹癌因素,所以最後認定此案為職業病。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傅還然:『(原音)廚師暴露油煙底下,首例被認定為與職務相關的疾病,也就是說他不能排除與油煙相關,主要考慮因子有4點,第一點要有罹病證據,他是肺腺癌;第二點,他暴露史,油煙暴露多久,雖是因人而異,但一般來講癌症發展要20、30年以上;第三點,排除個人身體其他因素;第四,考慮持續性,暴露的時間跟發病時間的順序。』

職安署表示,這是國內首例肺腺癌認定與職業有關的案件,但由於這類申請案不多,也沒有較多文獻證明,有認定困難,因此也只能個案處理,還需符合幾項條件,才有認定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