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即稅制不對,舉例中以有一輛國產兩千西西汽車,即使市價八、九十萬元,但每年繳納汽燃費與牌照稅就要一萬七千四百四十元。若擁有一輛二千五百西西汽車,每年繳納汽燃費與牌照稅就達兩萬兩千四百十元,比市價兩千萬的房屋的持有稅(地價稅加房屋稅)還高。
另外,報告還指出,若十年前買進四十坪的房子,如今出售,資本利得稅也僅百分之一點六六,遠比一般上班族為主的所得稅最低級距百分之五稅率還要低。
中研院經濟所特聘研究員彭信坤表示,若以2001年為基期,投資台北房地產投資報酬率也遠高於定存的百分之一點二七,稅負卻超低。
他舉例,若在二○○一年投資台北市四十坪房屋,土地持分八坪,當時市價一千萬元,去年底售得三千零五十萬元。以過去十二年台北市公告地價與房屋評定價值估算稅額,房屋稅與地價稅每年僅約三萬元;出售後土地部分,土增稅僅須繳十九點五萬元、房屋部分繳財產交易所得稅十四點四萬元。換句話說,售屋的資本利得逾兩千萬元,卻只需繳三十四萬的稅。
若與美國相較,美國不動產持有稅百分之二到三,台灣則僅千分之一;美國長期持有不動產資本利得稅百分之十五,台灣卻只要百分之一點六六,台灣資本利得稅長期偏低,導致租稅負擔全部壓在薪資所得者身上。
稅制的問題有著時代背景的因素,談稅改亦不是始自今日由來已久,其不公平亦是早就明白,問題只在於執行面上,至於是否能在此際民氣可用之下執行呢?在選舉高張的壓力下,能否執行仍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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