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3/06/13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39,620,206(每股1.8元)及股票股利新台幣38,783,390元(每股0.5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294,753,768(每股3.8元)及股票股利新台幣38,783,390元(每股0.5元)。4.變更原因:股東提議,並經主席就修正案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