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3/06/13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一0二年度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0二年度盈餘分配案。(3)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修訂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會中通過就截至一0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134,691,889元發放股東現金紅利,每股發放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