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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火車卻進警局 婦甩刀惹禍

自由時報/ 2014.06.1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余衡/新北報導〕什麼,喫個水果也要被帶進警察局?

甩掉刀上水珠 被當揮刀

60歲方姓婦人昨搭火車,在廁所裡清洗水果刀後,在車廂用力甩乾刀刃上的水珠時,被呂姓女乘客誤認「她狂揮尖刀!」懷疑遭遇「女鄭捷」,於是悄悄用手機報警,方婦不久就被警方攔下帶往警所;她無奈地說「我只是削芒果來喫啦!」

警方說,昨天上午7點多,新竹開往台北的1144次區間車,停靠桃園站後,繼續往鶯歌行進時,110勤務中心接獲報案「有人在火車上持刀揮舞!」馬上致電桃園的鐵路警察,當時列車在桃園至鶯歌間,遂再通報三峽警分局,員警飛速趕往鶯歌站。

火車一到鶯歌站,警方請求司機員停駛,接著上火車「攔人扣刀」,但當時車廂內並無恐慌或騷動,倒是警員上車尋找方婦和報案的呂女時,許多旅客還不知發生什麼事。

水果刀是用來削芒果食用

家住桃園的方婦被帶到鐵路警察局樹林派出所偵詢,她說她每天搭火車到台北市的大賣場上班,昨在桃園車站月台等車時,拿水果刀削芒果食用,上車後,她用廁所的水龍頭洗刀,為了方便把刀放進皮包,走出廁所時,邊走邊用力甩乾水珠,可能甩的動作過大,加上通勤時間車廂擁擠,讓一旁的呂女誤以為她要揮刀行凶。

方婦在警所頻頻喊冤,表示不知會搞成這樣,害她上班都來不及,「今天只好向公司請假了」,她還嘆氣說「實在太誇張了,以後都把水果拿到警察局吃好了!」

經過2個多小時偵詢,警方認為是場虛驚,方婦由警方陪同離開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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