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設於盧森堡(Luxembourg)的「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今天表示,支持歐盟執行委員會的見解,認定英特爾藉由不公平競爭,封鎖對手超微(AMD)。
英特爾因為在2002年到2007年之間,將顧客使用x86電腦晶片時的價格回扣提供給廠商,違反歐盟訂下的反托辣法,遭到歐盟處以鉅額罰款,同時這也是單一公司遭歐盟罰款的最高金額。
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在調查期間發現,美國第二大個人電腦廠商戴爾(Dell)、惠普(Hewlett-Packard Co)、日本NEC以及全球第二大個人電腦廠商聯想(Lenovo)和德國零售連鎖店運營商Media Saturn Holding,都獲得英特爾提供的回扣。
英特爾雖然遭到普通法院駁回,但是仍然可以繼續向歐盟歐洲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提請上訴,但是僅可針對法律觀點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