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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遭控濫權 法部允強化訓練

中央社/ 2014.06.12 00:0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2日電)法務部檢察司科長董玉芸今天說,對於偵辦中的個案無法干涉,但允諾會加強檢察官人權教育與兩國際人權公約的訓練。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顧立雄等人上午陪同在4月29日立法院發生阻擋立委座車事件,與5月9日在台北市政府訴求反對樂生院民強遭迫遷的兩起案件中,遭警方逮捕與檢方裁定限制住居的陳姓男子與張姓學生召開記者會。

陳姓男子說,當天參與反核團體的行動,路經立法院附近關注警方逮捕行動,但沒有參與阻止立委座車活動,卻無端被警方過肩摔、上銬逮捕,在警局枯等6小時,警方才開始製作筆錄;且檢方對他採取限制住居,最後法官裁定警察抓錯人,並指出檢方提出的蒐證光碟,無法證明他妨害自由或不願配合偵辦。

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肯定審理這兩起案件的法官對於檢察官濫權,即時撤銷限制住居的強制處分,她建議法務部與警政署加強第一線人員的人權教育、公民與政治權利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國際公約的教育與訓練。

法務部檢察司科長董玉芸表示,會把司改會所提供的資料帶回去釐清相關案情,一定會有公平的判決,另外,也承諾加強檢察官人權教育與兩國際公約的訓練。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楊源明說,這兩起案件是現行犯逮捕的案件,對於檢察官的裁定,後續律師提抗告,法官的裁定等予以尊重,另外,對兩起案件後續查辦過程中引發的爭議、疑點,會配合檢察官後續偵查進行查證、釐清。

高榮志說,這不是個案是通案,合法、非法是警方認定,只要阻礙警方或讓警方感到不滿,就是非法、現行犯,馬上以妨害公務移送,檢察官馬上限制住居,限制住居是羈押的替代手段,必須嚴格審查,這兩個案件檢警作法非常離譜,連法官也看不下去。10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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