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男是在7年前透過友人介紹,結識中國廣西一名自稱姓張的女子,戀情迅速發展,同年辦理結婚,隔年返台築愛巢,並生下一個女兒,未料張女在2013年返鄉探親就一去不復返,瞿男去電詢問原由,張女支吾難言,僅表示證件有問題,無法回台灣,已在福州找到工作,隨後失聯數月。
難以接受老婆說詞,瞿男不死心持續打探,張女禁不住老公的哀求,只好坦承冒用堂嫂身分嫁到台灣,不料堂嫂在2011年病逝除戶,證件也遭公安局取消,她無法再以「張」的名義辦理護照。苦等一年得知結果,瞿男震驚不已,無奈訴請離婚,法官透過中國官方協助調查,得知張女原姓「覃」,胞妹證稱她為了嫁到台灣,假冒堂嫂身分,身分揭穿,證件也失效,望能跟瞿男離婚。台東地院審結,認為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加上覃女無法再以「張」的身分來台,也無法履行夫妻義務,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