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黃俊德姊姊:林克穎該受到懲罰

中央社/ 2014.06.11 00:00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1日電)英國法院今天宣判英商林克穎必須引渡到台灣服刑。林案死者黃俊德姊姊黃雅慧表示,4年來她跟父親受到身心折磨,林克穎卻逍遙法外,林克穎本來就該受到懲罰。

林克穎民國99年在台灣酒後開車撞死黃俊德,經法院判刑4年定讞,但他在101年持友人護照潛逃回英國。去年10月台英簽署相關引渡備忘錄,蘇格蘭警方逮捕藏匿在英國的林克穎,台灣向英國提出引渡的請求。英國愛丁堡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林克穎必須引渡到台灣服刑。

死者黃俊德姊姊黃雅慧今天接受媒體電話訪問表示,感謝政府和各界的幫忙,沒想到英國法院會做出這樣的判決,因為外國都不承認台灣,原以為不會有下文,有這樣的判決,真的感到欣慰。

她說,聽到英國法院判決林克穎應引渡回台,有如釋重負的感覺,覺得終於有個結果。黃雅慧說,唯一的弟弟就這樣走了,這件事對她跟爸爸都是身心折磨,事件經過4年多,林克穎一樣逍遙法外,「他本來就應該受到懲罰」。

黃雅慧也表示,那些曾經幫助林克穎的人很過分,做錯事情不認帳,又推給別人,「太可惡了」。她說,這些人都沒有判刑,會讓台灣變成犯罪天堂。

黃俊德的姊夫鄭先生則表示,法律程序還很長,現在只是一審判決,希望真的能引渡林克穎回台接受制裁。至於民事賠償,他說,林克穎如果脫產了家屬也沒辦法,不敢想能不能拿到,至少要讓林克穎回台受制裁。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