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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德:本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購買股權並同時取得蘇州京通光電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11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17款1.事實發生日:103/6/11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1)本公司對子公司WellsTech Optical Holding Co.,Ltd.增資美金7,500,000元整。(2)再由WellsTech Optical Holding Co.,Ltd.以不超過人民幣45,176千元為限之等值美金向Jan Ann Co., Ltd.及Jing Tong Limited取得Lincoln Limited 100%股權並同時取得其大陸轉投資之蘇州京通光電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以不超過人民幣45,176千元為限(實值購買等值美金)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蘇州京通光電科技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5,830千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本次以購買股權間接取得蘇州京通光電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故大陸被投資公司並未新增資本額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光學膠等光電材料加工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人民幣45,176千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人民幣(2,881千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不適用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Jan Ann Co., Ltd.及Jing Tong Limited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期間:待投審會核准後執行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依據內部控制逐層簽核評估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會計師出具之取得有價證券價格合理性複核意見書決策單位:董事會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擴充既有營運佈點與產品別,擴大營業規模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此情形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3年6月11日23.監察人承認日期: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3年6月11日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新台幣494,696千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76.58%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3.22%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46.74%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新台幣250,952千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8.85%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1.78%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23.71%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0年:0101年:新台幣197,701千元102年:新台幣67,269千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100~102年:新台幣0元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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