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6/112.公司名稱:德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2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3073號令,本公司於103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8.因應措施:上傳「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修訂後條文至公開資訊觀測站。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本公司上櫃承諾事項」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揭露後,函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