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5款1.股東會日期:103/06/112.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承認民國102年度營業報告書與財務報表案。(二)通過承認民國102年度虧損撥補案。(三)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四)通過解除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五)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六)通過擬以擇一或搭配之方式辦理私募普通股或私募普通公司債以籌措資金案。(七)臨時動議:無。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