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3/06/112.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二、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分派表。三、通過本公司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四、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五、通過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發行新股參與海外存託憑證或發行海外 或國內可轉換公司債(包括有擔保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額度以不超過 已發行普通股股數百分之十為限。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