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望實企:公告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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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林訓民 董事長陳陸熹 董事台灣太陽誘電(股)公司-張建三 董事袁鴻禎 獨立董事朱俊雄 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董事任期內(103/06/12~106/06/11)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姓名:林訓民 職稱:董事長姓名:陳陸熹 職稱:董事姓名:陳陸熹 職稱: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名稱:蜜望實電子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職務:法人代表董事名稱:蜜望實電子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職務:法人代表董事名稱:蜜望實香港有限公司--職務:法人代表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澳尼路588號67號第一層A部位香港新界火炭禾穗街22-28號(沙田工業大廈6樓B/D座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零組件買賣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